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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是为了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减轻他们的生活压力,提高他们的就业积极性。以下是该政策的详解,包括享受期限及申请流程:
### 政策详解
1. "补贴对象": - 广西河池市户籍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技工院校毕业生。 - 毕业后2年内(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未就业或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满3个月的毕业生。
2. "补贴标准": - 补贴标准根据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一般为60%。
3. "补贴险种": - 补贴险种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4. "补贴期限": - 毕业生首次申请补贴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在补贴期限内,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社保补贴。
### 享受期限
- 毕业生首次申请补贴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如果毕业生在享受补贴期间再次就业,则补贴期限中断,待再次失业并满足条件后,可重新申请补贴。
### 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 -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广西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 《就业失业登记举报 -
广西河池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
1.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
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2.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
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扩展阅读】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对象
1.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
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2.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
对灵活就业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
高校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社会组织是指在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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