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败了!广西河池,一男子分手后,就和前女友切断了所有联系,经济往来也戛然而止,没想到,5年后,男子突然要求早已嫁为人妻的前女友,归还恋爱期间发的79125.42元,女子拒绝,法院判了!
广西河池的这起“分手5年追讨恋爱花费”事件,引发了网友激烈讨论。
1. 事件
男子阿强(化名)和女子小丽(化名)曾恋爱3年,期间阿强通过微信、支付宝多次给小丽转账,总额达79125.42元。分手后,两人彻底断联。5年后,阿强突然起诉小丽,要求返还这笔钱,理由是“借款”。
小丽则称,这些钱是恋爱期间的日常花费、节日红包和共同开销,并非借款,且自己早已结婚生子,生活稳定,突然被追债让她措手不及。
2.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
- 特殊金额(如520、1314等):属于赠与,不予返还。
- 大额转账(如单笔超5000元):若无明确赠与意思,可能被认定为借款或不当得利,需返还。
- 共同生活开销:若无法证明是借款,一般不支持返还。
最终,法院判决小丽需返还部分款项(约3万元),其余视为赠与,无需偿还。
3. 网友炸锅
-支持男方派:“恋爱时花钱是情分,分手后要还也是本分,总不能白嫖吧?”
- 同情女方派:“5年后再翻旧账,这不是恶心人吗?早干嘛去了?”
- 理性吃瓜派:“转账备注很重要!写‘借款’和‘爱你’的法律后果天差地别!”
4. 律师提醒
- 恋爱期间大额转账:最好备注用途,避免日后纠纷。
- 红包表达爱意(520、1314等):法律上通常视为赠与,分手后不能要回。
- 共同花费(吃饭、旅游等):一般无法追讨,除非有书面借款协议。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