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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医保城镇居民报销比例会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不同的医疗机构以及不同级别的医疗服务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一般性的信息,具体报销比例请以当地医保政策为准:
1. "门诊报销": - 基本药物报销比例:大约在70%-90%之间。 - 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大约在50%-70%之间。
2. "住院报销": - 一级医院(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通常在90%左右。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大约在85%-90%之间。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大约在75%-85%之间。
3. "特殊病种": - 特殊病种如慢性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等,报销比例可能更高,具体需参照当地医保政策。
4. "封顶线": - 每年都有报销封顶线,超过封顶线的部分需要个人自付。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报销比例可能因个人情况、医疗费用、政策调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查看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举报 -
河池医保城镇报销情况一览。
一、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年满70周岁及以上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河池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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