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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残疾人补贴申请指南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河池市户籍; 2.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残疾人;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二级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二级肢体残疾人、视力残疾人。
二、申请材料
1. 《河池市残疾人补贴申请表》; 2. 残疾人身份证;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 户口簿; 5. 基本医疗保险证; 6. 银行卡或存折(用于发放补贴)。
三、办理流程
1. 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当地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办理; 2. 残联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 残联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当地财政部门; 4. 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办理地点
1. 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 2. 各县(区)残疾人联合会。
请注意,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残联或相关部门。举报 -
河池残疾人补贴申请方式:
1.线下:
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委会或者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2.线上:
残疾人可通过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民政通”等终端在线提交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
【扩展阅读】
一、申请对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本市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或者建档立卡贫困户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二、申请材料
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按规定如实申报有关情况,并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1份。没有办理身份证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并复印1份)。
(三)本人残疾人证(原件复印1份)。
(四)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1份)。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不属于本人的,还应提交使用银行卡的书面说明1份,并由户籍所在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委托办理的提交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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