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池市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下辖的一个地级市,其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和优惠政策是为了保障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以下是一些关于河池市公租房租金的概述和可能的政策,但请注意,具体信息可能会随时间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 租金标准
1. "租金计算方式":河池市公租房的租金通常按照建筑面积和当地市场租金水平来计算。 2. "市场租金":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政府会设定一个基准市场租金。 3. "折扣租金":对于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政府会给予一定的租金折扣。
### 优惠政策
1. "收入标准":申请公租房的家庭需要满足一定的收入标准,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 "优先权":对于住房困难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群体,政府会给予优先分配公租房的资格。 3. "租金减免":符合条件的家庭可能会享受到租金减免的优惠政策。 4. "租期管理":公租房的租期通常较长,一般为3-5年,具体租期由当地政府规定。
### 申请流程
1. "资格审核":申请者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住房困难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核。 2. "分配轮候":通过审核的家庭将进入轮候名单,等待公租房分配。 3.举报 -
河池市公租房租金标准及其他收费情况。
一、租金
1.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月实际缴纳租金为:基准租金(1-核减系数)承租住房建筑面积。
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收入状况分级核减:
(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核减系数为0.8;
(二)低收入标准家庭,核减系数为0.5;
(三)其他保障家庭,核减系数为0.3;
(四)不符合保障条件的无房家庭,按市场租金收取,核减系数为0。
注: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按核减后的租金支付给管理部门或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人。
二、其他收费要求
1.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必须缴纳租赁保证金。解除租赁合同且承租人无违约责任、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无损的,如数退还租赁保证金本金。
租赁保证金缴纳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租赁保证金按年租金的25%收取;其他保障家庭按年租金的50%收取。
2.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物业服务管理。承租人除了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交纳房屋租金外,还需要交纳物业服务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及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公摊水电费等其他需要缴纳的费用。
举报